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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所稅五月起申報 扣除額規定看分明    卡優新聞網

今(98)年5月即將申報的97年度個人綜所稅,仍然維持5個稅率級距,且每級稅率維持不變,但每級稅率適用的所得淨額,已有向上調高。比較97年度與96年度的不同,除了部分扣除額的金額提高之外,還有2個項目也與去年申報時不同,一是97年度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,將「每戶」改為「每人」計算,每人可扣除2萬5千元;二是繳交國民年金的費用,可以併入列舉扣除的保險項目申報。

97年度扣除額調整後,標準扣除額每人7萬3,有配偶者扣除是14萬6千元;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上限10萬元;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,則以每人為計算單位,納稅義務人子女,就讀大專以上院校,每名子女最多可扣除2萬5千元;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上限是10萬元;繳交國民年金的費用,可併入列舉扣除的保險費項目申報,但仍計入每人2萬4千元的限額內。

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的調整如下:一、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41萬元以下者,綜所稅稅率為6%;二、綜合所得淨額超過41萬元,至109萬元以下者,課徵2萬4600元,加上超過41萬元以上部分的13%;三、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9萬,至218萬元以下者,課徵11萬3千元,加上超過109萬以上部分的21%;四、綜合所得淨額超過218萬,至409萬者,課徵34萬1900元,加上超過218萬以上部分的30%;五、綜合所得淨額超過409萬,課徵91萬4900元,加上超過409萬以上部分的40%。

台北市國稅局指出,97年綜所稅申報期間自5月1日起至6月1日(因5月31日為週日,順延一日),綜所稅方面有多項減稅法案,都是在今年申報去年度綜所稅時可以適用,納稅義務人可以減輕一些租稅負擔。

同時,因應全球金融海嘯,如果因此而產生繳稅困難,符合條件者,就可以申請延繳綜所稅,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(98年9月1日),且延期繳稅的納稅義務人,只能以現金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,但是納稅義務人還是得在6月1日以前,檢附稽徵機關核准簡復函影本,或申請書收執聯影本,替代繳款書證明,併同申報書向國稅局完成結算申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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