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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審通過土地稅法修正 一生一屋10%稅率  卡優新聞網  方凡 
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「土地稅法第34條修正草案」,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10%,加碼放寬適用標準,在現行的「一生一次」優惠稅率,及重購退稅優惠之下,再增加一生一屋適用10%優惠稅率的法源依據。也就是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僅有一處房地的換屋者,再次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,還是可以適用10%的土增稅率優惠。

根據第34條增訂條文,土地所有權人適用過「一生一次」優惠稅率之後,如果再出售自用住宅用地,只要符合相關規定,還是可以再次適用10%的土增稅率優惠:出售土地面積,都市土地3公畝(約90坪),或非都市土地7公畝(約211坪);出售時,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除了該筆自用住宅以外沒有其他房屋;出售時持有該筆土地且設籍在這筆土地上,須達6年以上;且出售前5年內,沒有營業使用或出租給他人使用。符合這些規定,不限次數,不限換屋次數,出售土地時皆可享有10%的優惠土增稅率。

一生一次改為一生一屋的概念,其實是民進黨政府時期提出的,現在國民黨政府又加碼大放送,而且對於這些稅收又要減少的法案,財政部不僅沒擋,財政部長李述德還大大稱讚國民黨立委們的提案,認為放寬優惠門檻,將為相關業者創造商機。李述德說,不論是營建業者,還是室內裝潢、傢俱等等業者,都會同步受惠。

原本增定條文,對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的換屋者,限定出售都市土地面積1.5公畝以下,非都市土地3.5公畝以下,才能再次享有優惠,但國民黨籍立委陳淑慧提案土地面積放寬至3公畝及7公畝以下,大增1倍之多,最後4比2通過提案,李述德說,立委的提案非常符合目前政府的政策方向。

不過,並不是每個國民黨立委都支持,費鴻泰就表示反對。費鴻泰指出,這裡講的是土地面積,而不是房屋坪數,在都市裡的房屋,土地持分比例都非常小,90坪的土地面積可以蓋多少坪數的房子?!根本就只有圖利到外雙溪那些住在高級別墅的有錢人,大家要思考一下,有這個必要嗎?小老百姓完全用不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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