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食品知多少

 

通過審查,才是「健康食品」

一種食品上市時,都只是「一般食品」,而「健康食品」需依健康食品管理法之相關規定,經查驗登記許可後,才可以稱為「健康食品」。

 

健康食品的標示或廣告,不得有虛偽不實、誇張、涉及醫療效能之內容,而且其宣稱之保健效能不得超過許可範圍。例如,核准之功效宣稱為「可降低血液中三酸甘油脂」,但產品卻對外宣稱「可有效治療心血管疾病」,則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 14 條之規定(宣稱之保健效能超過許可範圍),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而一般食品若宣稱治療心臟病、糖尿病、肝硬化,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之規定,將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健康食品不能代替藥品

健康食品雖經認證具有一定保健功效,但僅供日常保健,增進健康、減少疾病風險,而非替代藥品,供治療、矯正疾病。身體不舒服,應尋求正確醫療管道,以免延誤就醫損害健康。

 

該如何區分食品及健康食品?

1.食品可分為「一般食品」及「健康食品」,只有經登記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者,才能稱為「健康食品」。 例如:衛署健食字第A00000號。

2.健康食品可以訴求特定之保健功效,一般食品則不得為之。

3.所有食品均不能做誇大、虛偽、涉及療效之標示或廣告。

4.一般食品除了部分經公告需辦理查驗登記者外,其餘是不需要登記的;健康食品是需要事前登記許可的,才能輸入或產製。

 

新聞來源:KingNet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墮落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